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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老师们: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报送工作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17号)文件精神,学院启动一流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遴选报送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号)明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报送条件开展各项工作。围绕国家战略和江苏发展需要,面向“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支持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省一流专业和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专业申报。

二、申报数量

1.拟遴选6-10个院级一流本科专业。

2.在院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基础上,拟推荐申报5个省级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三、申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院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四)较强的师资力量。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较为合理、整体素质水平较高。

(五)培养效果显著。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10月7日,教务处组织申报动员会。

2.10月12日前,系科组织申报、遴选。

3.10月14日,组织校内评审,确定院级和推荐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名单。

4.10月16日前,组织专家评阅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5.10月19日,系科完善申报材料并提交教务处。

6.10月20日,教务处统一装订后,上报省教育厅。

7.10月23日前,被推荐专业登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填写申报材料,完成在线提交。

8.10月24日前,教务处在线核查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5份);

2.人才培养方案(书面文本一式5份);

3.申报专业的支撑材料:包括必要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书面文本一式1份,A4纸正反打印胶装,不得超过100页);

上述材料1、2的纸质版、word版和PDF版,材料3的纸质版、PDF版请于10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研究中心(正德楼20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5158014@qq.com(文件命名为“专业全称”)。

五、建设保障

(一)建设周期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二)经费保障

1.立项的院级一流本科专业给予每个专业首批10万建设经费。

2.学院对立项资助的专业择优推荐院级以上层次。对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的一流本科专业,学院将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追加建设经费,同时对申报系科给予奖励,具体额度另行通知。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使用依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学质量工程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执行,主要包括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图书资料费、调研差旅费、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版面费、印刷费、课程建设成果发表费、专业咨询费等,其中校外专家务费比例不超过15%。

(三)考核验收

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名单立项公示后,一周内学院与系科以签订任务书的形式向各专业下达各项建设任务。

学院强化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实行项目年度考核。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应于每年下半年向学院提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包括项目经费使用,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设绩效评价等。对于未完成的工作,要有原因分析与整改措施。学院依据项目建设任务书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经济与管理系

2020年10月6日

 



  • 更新时间

    2020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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