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函〔2019〕22号)的要求,现将我院立项的省级一般项目30项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立项要求通知如下。
1.各系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过程指导,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http://jscx.njnu.edu.cn)。
2.各项目组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规范要求依次按时完成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三季度报告和结项报告。未能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将被中止。
3.所有纸质材料按时间节点以系科为单位统一上交教务处401
经济与管理系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