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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校园内的突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火灾应急处置机构

后勤与保卫处是学校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机构。在公安消防队来到火场之前,院分管领导是火场的扑救行动总指挥,后勤保卫处处长、副处长是火场的扑救行动副总指挥。院分管领导不在时,由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总指挥。后勤与保卫处机关工作人员为火场扑救指挥部成员兼灭火员,保安队员等义务消防队员为灭火员。指挥部的任务是:收集火场信息、决定灭火对策、调整灭火力量、协调灭火行动。

二、火灾接警、报警程序

(一)后勤与保卫处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或发现火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调集保安队员迅速赶赴火场,同时向扑救行动正副总指挥汇报,总指挥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值班人员赶到现场后,要立即安排切断电源、组织扑救和维持秩序,同时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求助。报警时要准确说明起火部位名称、方位、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类别并通知大门保安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

(二)通知校区加压站加压以确保消防供水。

三、火灾扑救指挥程序

(一)查明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的性质、火灾范围及大小程度、火势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质、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

4.查明贵重财物的数量、存放点、存放形式及受火势威胁的程度,判断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的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倒塌危险,需要破拆的部位。

(二)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群众、抢救物资在查明火情后,火场总指挥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群众和抢救物资。

1.寻找被困者:大声呼唤、深入搜寻(注意出入口的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柜橱、桌下、卫生间等隐蔽处)。

2.救援被困者:对神智清醒人员,指挥自行脱离火场;对神智不清人员,带路脱离火场;对伤、病、残人员及儿童要背、抱、抬出火场;当正常通道被隔断时,要利用绳、梯等一切可利用材料将人员救出。

3.因地制宜组织有可能被火势殃及的建筑物内的群众疏散。

4.抢救贵重物资。

5.选择好被救物资的堆放点和消防车入场路线。

(三)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战术原则,合理使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逐片消灭"的灭火战术方法组织扑救。

四、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一)在第一时间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二)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周围建筑物有无飘落的火种。

(三)注意发现、保护起火点,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四)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撰写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群众汲取教训。

(五)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其他

(一)学校各消防重点单(部)位建立相应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处理本单位的灭火、应急疏散工作。

(二)各单位和部门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防火设施及应急设备完好。

(三)在灭火、应急疏散工作中,要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四)校区火灾报警电话:8815011088150119

六、附则

本规定由后勤与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更新时间

    2019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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