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组成:
(一)组长:后勤与保卫处处长
(二)副组长:教务长副处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后勤与保卫处副处长
(三)组员
1.教务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2.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和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3.后勤与保卫处:全体人员;
4.物业: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及水、电维修人员;
4.全体保安队员;
5.退伍学生。
第三条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的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战备值班训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即胜"。
第四条 应急救援队伍职责:
1.学校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对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领导和管理,对应急救援队伍实施统一调度和统一指挥。
2.学校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对校园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地质灾害、危化品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开展先期处置,组织师生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
3.学校应急救援队员要保障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接到防灾预警时,应急救援队员要24小时值守备勤,并及时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应急救援信息。
4.学校应急救援队伍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学校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