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证我院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条件:学院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本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本单位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迅速上报丹阳市卫生监督部门,同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报告时间: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镇江教育局。
3、报告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院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通知家长。
(6)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7)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4、校长为第一报告责任人,相关人员发现情况后,需立即向学院卫生老师、学工处、教务处或后勤与保卫处报告,也可直接向校长报告,如出现相关人员不报,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5、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