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医院配备必要的突发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定期组织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参加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增强他们应急的意识和能力。
3.校内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辖地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经上级部门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再网报。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时要配合所辖地疾控中心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6.做好学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7.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8.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师生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