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为加强丹阳校区机动车辆管理,学院决定对进出校园的教职工机动车辆统一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现将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10日,每周一、三(9:00-11:00);
二、办理范围和相关说明
(一)办理范围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工)车辆:更换通行证只需携带工作证、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和原通行证;初次办理需携带填写完备的《南京师范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及工作证、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车辆所有人是教职工配偶的,需携带婚姻证明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教职工本人所注册公司(教职工本人为公司法人代表)购置的车辆:更换、办理时需携带填写完备的《南京师范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及工作证、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公司法人代表是教职工配偶的,需携带婚姻证明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二)相关说明
1.每位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限办机动车通行证一张;
2.车辆所有人(车籍)以"机动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一栏为准;
3.请将工作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复印在一页纸上;
4.请将有效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方醒目位置,妥善保管,遗失补办需缴纳相关费用;
5.其他类别车辆,本次暂不办理,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三、说明事项:
1.学校新的交通管理方案出台后,按新方案执行。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丹阳校区正德楼104室;
联系人:蒋斌;
联系电话:88150043。
五、通行证有效期限
三年(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
六、相关费用
校内教职工可免费办理。
七、资料下载:
需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机动车辆申请表》的教职工,请登录保卫处网站下载,填写完备后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后勤与保卫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