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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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年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职工机动车信息采集表(A类)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二级学院外聘教师机动车信息采集表(B类)

学院、各部门:

鉴于近期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维护校门通行秩序的需要,后勤与保卫处决定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实施通行证管理制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实行凭证进校制度,校园南北校门自动抬杆功能将暂停使用。对于无证及通行证过期的车辆,将不予放行入校。为保证教职工及外聘教师顺利进出各校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尚未办理机动车通行证及通行证已过期的教职员工和外聘教师。

二、办理流程

1.请各学院、各部门负责收集并汇总本单位教职工和外聘教师需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信息。统一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职工机动车信息采集表A类》及《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二级学院外聘教师机动车信息采集表B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的《采集表》请附上每位教职工和外聘教师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

3.所有纸质材料在121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后勤与保卫处122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请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通行证的办理进程

2.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以便进行核实。

3.后勤与保卫处将加强车辆与行人进出校园的管理、检查,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将影响车辆顺利进校,敬请谅解。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集中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工作能够按期完成。如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后勤与保卫处联系。联系人:狄老师,电话15996262773。  


后勤与保卫处

2024年12月4




  • 更新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 阅读量

  • 供稿

    狄豪杰

  • 文字

    狄豪杰

  • 编审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