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教学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科研 > 日常教学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与丹阳市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12月9日下午,为发挥高校和司法部门各自优势,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和审判工作共同发展,在法政学院成立之际,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丹阳市人民法院正德楼331会议室举行合作协议签署暨揭牌仪式丹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峰、政治部主任孔文斐、政治部副主任刘利权和民一庭法官助理马苏阳出席会议,中北学院出席会议的有党委书记李莉、副院长张进明、党政办主任陈斌、教务处处长朱安友、法政学院院长韦宝平、副院长葛莹莹、党总支副书记王东惠和综合办主任陈睿。合作协议签署暨揭牌仪式中北学院副院长张进明主持。

李莉书记致欢迎辞,从历史沿革、办学特色、师资力量、二级学院成立等方面介绍了中北学院和法政学院的情况,表示双方加强合作,是探索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科学研究和法学实践融合发展有重要意义。期待双方共同推动合作协议有效落实,实现“高校--法院”工作双赢局面,共同谱写新时代校地合作新篇章。

张峰副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基本情况近年来工作成绩与亮点,就双方共建内容进行了阐述和交流。他指出,建立合作关系,对不断完善审执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互促并进,强化交流,在优势互补中合作共赢

张进明副院长和张峰副院长代表双方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与丹阳市人民法院共建合作协议》上签字。

张峰副院长和李莉书记共同为“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和“丹阳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揭牌。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模拟法庭和实验场所,就遴选合适案件,在模拟法庭开展法庭审判和法治教育活动进行了进一步交流。

与丹阳市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和巡回法庭是继我院与丹阳市司法局开展共建合作以来校地共建的又一重要举措,为实现校地人才培养共赢、信息资源共享、理论研究与法学实务融合共进再增助力。


  • 更新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 阅读量

  • 供稿

    岳佳奇

  • 文字

    岳佳奇

  • 图片

    王者也

  • 编审

    葛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