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守则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守则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为人坦诚,勤恳,敬业,以人为本,努力为全院广大教职员工服务。

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情况。积极、主动、细心、谨慎地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勤于思考。熟悉学院总体情况,熟练掌握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和处理能力。

五、工作认真负责,雷厉风行,干练果断,办事、办文迅速,及时、高效,不相互推诿,实行首问负责制。

六、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廉洁奉公。不以特殊的工作条件或假借领导同志的名义徇私牟利。增强保密观念,不得传播、泄露学院和领导同志讨论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和尚未公布的有关决议的事项。

七、坚持团结协作,分工与合作并重。工作人员职责清楚,守土有责,相互协作,胸怀全局。

八、自觉维护办公室的集体形象,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实施放牌服务,待人诚恳、热情,言谈举止礼貌得体,使用普通话,衣着整洁大方。



  • 更新时间

    2018年12月11日

  • 阅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