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选题的意义和价值。
二、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成果。
三、对论文质量、水平和创新性的恰当评价。
四、论文反映出作者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情况,以及实验技能、设计能力和独立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五、论文的写作与答辩情况。
六、答辩委员会的投票情况与结论。结论包括:
1.是否同意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
2.是否推荐参评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如推荐,需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优秀论文推荐书》,并由主席和委员签字。
3.对未通过的论文(包括未通过论文答辩和未通过建议授予学位),应就是否同意在一年内加以修改,重新答辩一次做出明确的决议,并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博士学位论文答委会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以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综合论文评阅人的评审意见并参考本提纲起草答辩委员会决议草稿,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修改认可后方可抄在学位申请书上,并要求主席签字,字数控制在500字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