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管理办法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8年版).pdf
(1)创新项目验收对发表论文的项目署名有明确的规定,在发表论文和其他成果时注意署名。
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结题材料提交后,省教育厅将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结项督查工作,请相关师生认真完成项目研究。
所有成果附在《报告书》后面作为佐证材料
(2)所有经费必须在项目结项前使用完毕,需提供财务处登陆后创新工程项目的经费余额页面截图,单独打印一页纸作为证明佐证材料附在《报告书》后面。
(3)下载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聘请专家评审,并签署意见;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博士研究生的课题结题报告应至少有一位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专家需要签字(2018年立项的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中没有此项内容,可忽略)
(5)完成《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其中四、五、六项均要请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字;
院系负责人签字,需要找学生所在学院的分管院长签字。
(6)研究生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正文word电子版上传至,智慧校园/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左下角)/其他/电子文档采集管理/江苏省创新计划项目结项结题报告上传【备注填项目编号,备注1填项目名称,备注2填结项时间】。
(7)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和成果复印件和经费使用截图证明装订成册(硬质封面包装),一式两份由学院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33室
(8)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在第七项审核盖章,再返回两份给学院,一份交由学生本人保存,一份放入学生的答辩材料袋内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