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堂教学卓越教师培育人选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04-30 访问次数: 86 |
教发〔2015〕21号
各学院(部):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课堂教学卓越教师遴选培育办法》,学校拟对2012、2013年度校级课堂教学卓越教师培育人选进行考核验收,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2013年度校级课堂教学卓越教师培育人选,见下表。 时间 序号 单位 培育人选 2012年 1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陆音 2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徐小龙 3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张海涛 4 外国语学院 臧庆 2013年 5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沈建华 6 徐欣 7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艳 8 理学院 田友伟 9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峻 10 通达学院 张颖 二、培育期内需完成的任务和提交的验收材料 (一)完成培育期内相关工作和任务。 1.至少录制1次“微课”,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微课教学比赛。 2.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教学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或参加1次教学研讨、教学培训活动。 3.每学期至少安排2~3次课外辅导,用于作业讲评和师生课外交流。 (二)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课堂教学卓越教师培育人选考核验收表》。(一式三份,验收完成后教务处、学院、培育人选各执一份)。 (三)提交《南京邮电大学课堂教学卓越教师培育人选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培育总体情况、培育期内主要开展的教学工作、教学改革与创新情况、培育效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等。(一式三份,不少于5000字。) (四)提交1段 “微课”视频,并附相关教学设计、PPT等电子文档。 (五)提交反映培育期内相关工作、成果证明的附件材料。成果为教材的,提供封面、版权页、提要、目录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请提供相应证书、照片、说明等佐证材料。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六)以上材料经培育人选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5年5月15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仙林校区行政南楼342室),材料(二)、(三)、(四)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sfz@njupt.edu.cn,联系人:陈嫒琳,联系电话:85866570。 三、培育人选验收组织 (一)教务处举办课堂教学卓越教师培育人选公开示范课,并组织教学观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结合上述材料和公开示范课的情况,对培育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三)对符合要求的培育人选,将予以验收通过,并被授予“课堂教学卓越教师”称号。 四、延期验收 培育人选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培育任务的,应在考核验收前一个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课堂教学卓越教师培育人选延期验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同意后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原定培育时限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