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624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文要求,制定我院2024年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和监督研究生推免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

我院应用经济学(学术型)(代码:020200)、应用统计(专业型)(代码:025200)、国际商务(专业型)(代码:025400)均接收获得2024年度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学生。

三、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标准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时间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0日12:00前

2、考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与录取程序

1.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后续通知

(1)硕士推免生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专家成员不少于3人。

面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语种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复试时提交材料如下:

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扫描后按如下顺序排列成一个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发送至zhuhaiyan@njupt.edu.cn

1)《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原件。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正式录取后,原件需邮寄)。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复试实行择优录取,原则上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满即止。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9月29日中午起,学院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择优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根据学院提交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和确认。一位推免生只能接收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确认。

7、其它未尽事宜请见南京邮电大学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六、监督工作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经济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5866860;邮箱:zhuhaiyan@njupt.edu.cn

经济学院监督电话:025-83492629

学校研招办电话:025-83492350  

  

  

  

  

  

                                                  经济学院

                                                2023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