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日下午,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文科楼120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八章、第九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戴兆骏主持,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并进行交流发言。
会上,院党委副书记刘远、党委委员朱晓萌在认真学习《条例》第八章、第九章“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内容的基础上,分别作重点发言。
刘远同志作重点发言,她谈到,近期通过中心组学习,持续认真学习了《条例》,其中规定诸多纪律的“高压线”,提醒我们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碰“高压线”,不逾越底线,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们学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结合我们工作,要立足实际,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戒尺”,敬畏纪律,自觉遵守,洁身笃行。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对照《条例》规范言行、严格执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朱晓萌同志作重点发言,他认为,《条例》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我们每一位党员提出的明确要求,将《条例》学习融入学院团委日常工作至关重要。要将党纪条例的学习作为团委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定期组织学习会、举办讲座等形式,使团委成员全面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明确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们还要结合团委的实际工作,将党纪条例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团委工作的强大动力。
最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真正把学习党纪的过程转化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深刻认识学习《条例》的重大意义,在深入学习基础上运用到工作中,将其作为工作的理论依据和行为的准绳,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撰稿:沈彤 审核:戴兆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