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锋副院长出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增单位培养工作培训会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20 浏览次数:1823
 

2019年4月11日上午,卢锋副院长出席了在中央音乐学院举行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增单位培养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兼秘书处处长丁凡研究员主持。来自79所相关院校的近300位教学院系和研究生院艺术硕士教育负责人、导师代表及相关管理老师参加了会议。

丁凡秘书长转达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研究生培养处刘帅副处长对本次会议召开的祝贺,宣读了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俞峰教授的致辞。俞峰院长在致辞中对参加培训会的各位负责人、导师代表及管理老师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教指委及秘书处的工作职能,强调了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性。他希望大家本着对艺术专业学位教育负责、对自身院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在短暂的培训时间里,高效学习、充分交流,达到会议预期效果。

教指委副秘书长宋慧文在题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概况和培养要求》的报告中简要回顾了我国艺术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历程,针对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规范进行了解读,分析了以往专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解释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培训会后,卢锋副院长与丁凡秘书长、宋慧文副秘书长、兄弟院校的负责人等就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存在的疑惑和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丁凡秘书长对我院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艺术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重视信息技术的思路表示赞赏。她希望我院从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障三个一级指标层面全面做好准备,为三年来的评估奠定基础。宋慧文副秘书长强调,专项评估指标内涵丰富,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中包括了丰富的内容。其中,人才培养又是评估指标体系中的重点。在11个核心指标中,“人才培养”的指标就占了8个,包括教学设备、专业教室、实践展示场地、招生录取质量、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及计划、教学时间、毕业创作与展示质量以及论文质量等。

卢锋副院长表示,学院将组织导师和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领会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以良好的状态迎接三年后的专项评估。他也邀请两位秘书长在合适的时候到南京邮电大学,对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做进一步的指导。我院院长助理杨祥民博士也参加了培训会。


丁凡秘书长讲话

  宋慧文副秘书长作报告

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