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也是《1954年宪法》颁布70周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南京大学法制办公室、苏州校区管委会、法学院积极响应“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共同组织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志愿法律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于12月6日中午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鼓楼校区、苏州校区三校区同步开展。来自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上海蓝迪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20余位法律实务界优秀校友为全校师生提供了法律咨询志愿服务。另有来自法学院的30余位学生志愿者协助校友们开展法律咨询。
在法律咨询服务台,法学院校友们热情地为前来咨询的师生答疑解惑,学生志愿者们也积极协助校友们开展服务,咨询内容涉及合同纠纷、劳务纠纷、房产纠纷、侵权纠纷等诸多领域。校友与志愿者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素养,耐心解答咨询者提出的问题,并提出实用的法律建议。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往来师生络绎不绝。在场的优秀校友们和志愿者们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亲切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充分展现了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的专业素养与社会担当,充分体现出以己所学回应社会之需的青年力量。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开展本次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扎根于全校广大师生心中,助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促进广大师生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未来法学院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强大的法治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