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一、大型仪器必须有专人保管,使用前须先检查仪器完好状况。

二、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三、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使用者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上岗证后经有关教师和实验人员同意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四、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方可离开。

五、下次使用者,使用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七、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八、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九、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他人使用;校内人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使用。

十、违章处罚规定

1. 因人为操作原因导致仪器出现故障的,维修及赔偿费用由学生与导师共同承担。禁止责任人使用门禁卡一周,视情节轻重禁卡一周至一个月,并责令相关人员深刻检讨,检讨书在实验室内公示一个月。

2.晚间及节假日预约仪器者,如出现操作完未及时关闭仪器、电源、空调以及未锁门的情况,责令相关人写检讨书,导师签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课题组预约仪器全天的,如预约后未按时前来的,预约产生的使用费照收,超过三次,取消预约资格一个月至半年。

4.门禁卡不得转借他人,借卡为违规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持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