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2024.9

一、填报科技报告(线上

说明:从201511月起,申请验收和总结的项目在填写验收申请表之前,需先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default.jsp)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经情报所审核通过(一般一个工作日,退回率较高,提交后请密切关注)后,才能填写验收申请。

 

二、完成经费决算(线下

说明2024-2025年,我校开展“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本年度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工作根据试点办法作如下处理:省拨款50万及50万以下项目、省拨款50万到200万(含)且无外协单位或配套经费的项目,填写决算表并审核盖章即可;省拨款200万到300万(含)项目、省拨款50万到200万(含)但有外拨或配套经费的项目需进行审计,并填写决算表;省拨款超过300万的项目,需进行审计并填写决算表,同时学校将组织财务验收专家进行评审。

 

三、填写验收申请表(线上)→准备验收申请材料(线下

说明:在系统中填写验收申请,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系统中显示为等待主管部门审核)打印(BE开头项目需打印两份);准备其它验收材料(封面及目录、生效合同复印件、科技报告、工作总结、经费决算表/审计报告、论文专利等附件);所有纸质材料一并送至科技处618室,项目科审核后在系统中完成主管单位审核程序。验收申请材料由项目科统一送至省科技厅审核,完成盖章程序后返还,请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

注意

1.   网上填写验收申请表时确保项目支出表数据与决算表/审计报告相符。

2.   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验收申请表的填写,除经济指标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外,所有栏目均需填写。特别提醒:“一、基本信息“中:“7.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合同中考核指标逐条填写,包括论文、专利等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填写具体情况,而非“完成”等。

3.   请上传审核盖章后的决算表,成果佐证材料(论文首页及基金号页,专利证明材料中需显示申请日期及发明人姓名),均处理为PDF文档,文件名可明确文件内容。

4.   纸质验收申请表应有水印,双面打,项目参与人员签字。科技报告需有封面(系统中下载,含水印)。

5.   合同复印件需为生效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

6.   论文请高亮作者名与基金号——必须项目负责人为前三或通讯作者,并标注基金号的论文方可计入成果。——材料较厚的,可只提供有作者名和基金号的页面。

7.   专利证明材料需提供申请受理书或授权证明——申请日期与授权日期均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并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明确相关性。

8.   材料不必封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一份;重点研发计划-社发项目打印两份验收申请表;重点研发计划-产业项目整体两份并装订,另加一份审计报告原件。

 

四、召开验收会议(线下)并提交材料(线上&线下

说明:验收申请通过即可安排验收。会议计划(时间、地点、专家信息)需由校科技处报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正式举行验收会(2024年度节点要求:最迟11月25日报送计划,12月1-15日期间举办验收会议)。会议后在系统中填写验收证书(验收组织部门为“南京大学”),并上传验收意见表(须填写日期)和验收专家名单签字表的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生成验收证书供下载,也有退回的情况,请留意)。两份文件与验收申请材料一并装订,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送至科技处(会后一周内),至此完成所有验收工作。

注意


1.   验收会前:按专家人数复印装订验收申请材料(即报送至科技厅审核盖章后领回的材料),会议中供专家查看。如系统中显示验收申请已通过,则填写验收证书,保存后下载(含水印),其中专家名单验收会上供专家签字,验收意见表电子版拟好初稿验收会上专家修改定稿后打印签字;如系统中显示验收申请还在等待审核状态,则自行填写专家名单表及验收意见表(附件0506)。

3.   验收专家要求:一般为5人(面上基金3人)需具有正高职称;不能为项目承担单位(我校项目承担单位均为南京大学)和参加单位人员;须为同领域专家;相同单位不能有两位专家参加;科技厅、科技局及项目主管部门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

4.   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专家补充要求:一般为5人,重点项目不超过9人(其中管理专家或行政部门专家不得超过1人。)财务专家不少于1人。

5.   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专家补充要求:验收专家组一般由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成,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财务专家一般不少于1人。

所有验收专家需从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遴选产生,拟选专家可在专家库(http://zjk.jspc.org.cn/EXPERT/)首页进行在库验证,确保所选专家为在库专家,再召开验收会。

 

注:验收申请及验收证书的审核流程为:单位管理员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业务处审核→资配处审核,各环节负责人如下:

l  单位管理员:电子、计算机、化院、物理学院、生科、环境学院等6个学院单位管理员为本学院科研秘书,其它学院/单位项目为学校科技处

l  主管部门:学校科技处

l  业务处、资配处: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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