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评价服务(2024-2026年)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评价服务(2024-2026年)

报名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3827

 

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按学校相关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南京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评价服务(2024-2026年)”,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招标采购项目。

 

一、项目说明

项目内容:南京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评价服务(2024-2026年)。本次招标为三年期,具体服务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称基金委)要求,按年度开展。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按合同支付。如期限内当年无需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则不签署合同。

项目预算:15万元/年以内

主要采购要求:

根据基金委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南京大学指定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编制符合基金委要求的自评价报告一份。签订合同后须在当年基金委通知报告提交截止日期前完成符合我校要求的最终版。

 

二、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在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20217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供应商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内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985、双一流高校)完成绩效自评价工作的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响应,否则取消其投标响应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   

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

1.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b.上一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d.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报价信息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案、服务团队、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项目资料管理与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

4.类似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限985、双一流高校同种服务中标通知或合同扫描件)

 

报名方式:请将投标响应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vivi@nju.edu.cn(纸质原件待中标后提交,须与扫描件保持一致)

报名时间:2024726-2024810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主页。   

2、本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     

3、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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