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测试/加工合同签订流程

1.准备以下材料:

1)科研测试/加工合同(原件不少于3份:项目管理部门留存1份,合同盖章部门留存1份,财务部门留存1

由本人签字、所在院系的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院系不要在合同上盖公章)。

合同须由对方单位先签字盖章。

说明:校内测试费转账不再需要提供分析测试加工委托协议,凭校内经费转账单、分析测试加工服务清单和测试费支付承诺书 办理。

校内转账专用承诺书: 测试费支付承诺书(校内).doc


2)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下载: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校外).doc

本人签署承诺。

由本人所在院系的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院系公章。

如涉及合同负责人、参与人员及直系亲属与外拨合作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合同签订前,须就业务合理性、必要性等提供书面报告(须院系签章),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3)需提供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能力证明文件(如测试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经费来源课题的合同(任务书/计划书)复印件

 

2.根据课题的类型,携带所有材料至该课题的管理部门审核,由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审核章。

说明:校内转账的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无需到课题管理部门审核。可直接前往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项目管理部门/科室

科研项目

项目类型

管理部门/科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86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科技部、教育部等各部委办局项目

江苏省自然基金/江苏重点研发计划

江苏省各厅局项目

项目科

(扬州楼618

 

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

教育部/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项目

国家各部委/江苏省工程中心项目

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平台科

(扬州楼607

 

横向项目

应用开发科

(扬州楼61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综合科

(扬州路605

 

GF科研项目

先进技术研究院

(扬州楼233

 

人才项目

各类人才计划、登峰计划、江苏省双创、博士后基金等人才项目

人力资源处

(扬州楼5楼)



 


-学科类项目(双一流、优势学科)学科办已授权院系审核签字。

-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测试/加工合同由社科处(扬州楼6楼西)负责签订。

-教学改革类项目的测试/加工合同由教务处(扬州楼4楼)负责签订。

 

3.凭签字盖章后的测试/加工费支付承诺书到科技处应用开发科(扬州楼613)在测试/加工费支付合同上加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并交一份合同原件用于存档。

-每周五在鼓楼校区团委小楼(财务处东侧)101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