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苏科规范〔20241号),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61号,请符合条件老师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 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

以合作企业为主体申报,在“技联在线网站→科技副总专区”(https://jlzx.jspc.org.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显示“待推荐部门审核”后,请于2025520日前,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

(二)科技副总资格条件

1.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参加工作应满两年以上。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作风学风,身心健康,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及产学研合作经验,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适量选派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优秀科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 202511日以来,科技人才、派出单位、合作企业已签订《合作协议书》,科技人才已受聘合作企业(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不少于12万元;如三方同时签订了“五技合同”,允许将服务报酬约定包含在“五技合同”合作经费当中),并承诺在合作期内积极协助合作企业完成相关具体合作任务及预期工作成效。

(三)申报要求

同一科技人才限报一家合作企业,同一合作企业限报一名科技人才。2022年(含)科技副总期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2023年(含)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的科技人才不得申报;2024年(含)已获批科技副总的合作企业不得申报。优先选派已获得过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高精尖人才;优先选派省外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优先选派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校内盖章事项

请提前将电子版申报书(系统填报之后导出)、合作协议书发送至邮箱MMR@nju.edu.cn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于2025519日前携带以下纸质版材至仙林校区扬州楼618办理盖章事宜。信用承诺书1份、项目申报书2份、合同审批表1份、合作协议书4份,需企业方先盖章,需学院签字盖章。

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方式:025-89602532

附件1-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南京大学合同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