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年度经费预算安排,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号为“143”开头)总经费已使用完毕,故11月20日起停止受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网上预约业务。根据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项目立项通知,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剩余额度将清零。
已在网上完成预约的单据请务必于11月27日下班前提交至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未冲销的暂付款请务必抓紧时间办理冲账报销手续,原则上必须在11月30日前冲销完毕。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财务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