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拟委托有资质的处置企业对过期试剂进行回收处置。请各院系单位指导本单位各实验室彻底盘清实验室过期试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如实填写《南京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附件1, 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由学院存档备查),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南京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院系统计表》(附件2, 电子版发到邮箱xuby2016@nj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行政北楼323室),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此项工作需注意以下事项: .
1、应明确试剂成分,张贴标签,分类包装(注意不相容试剂严禁混放),包装箱无需封口(以便回收人员检查) ;
2、本次回收处置的过期试剂不包括剧毒品、爆炸品、氢氟酸、汞及含汞化合物,严禁混入以上物质,;
3、各实验在盘点整理过期试剂的过程中,应有老师负责指导,注意安全,避免遗撒或磕碰等情况,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穿戴实验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学校将以院系.上报的《南京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院系统计表》为处置依据,安排处置计划,具体处置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各实验室和相关院系务必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