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实验室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共实验室科研环境,提高大家的实验操作技能,培养高效、规范的科研习惯;针对以往公共实验室存在的一些问题,广泛吸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本实验室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细则
1.准入
凡进入该室进行实验的同学均需经过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实验室设备操作技能、试验技能培训,并熟悉《实验室管理制度》、《仪器使用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文件。
2.培训
新入学生在新学期开学第二周(确定具体周几)集中参加准入制度中所提到的各项培训;人数较多时可以顺延一天,分批进行。培训内容及要求应按照表生地球化学实验室培训计划执行。
3.仪器设备
1)仪器设备严禁长期占用。需长期使用的公用设备需与实验室管理员商议,安排专用空间与时间。
2)使用仪器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规程,培训后仍有疑问之处可咨询管理员。
3)使用时如有异常,请立即关闭电源,报告管理员进行处置。
4)实验人员完成操作后,应自行恢复设备原始清洁规整状态,关闭电源。
5)仪器设备使用时应注意看护,严禁长时间离开,特别是离心机、马弗炉、电热板、水浴锅等高速、高温设备,应间隔15分钟查看一次。纯水机制水时,应密切关注,防止水满溢出。
5)有登记要求的仪器,使用时按记录本上的要求登记。
6)所有仪器设备概不外借。本室成员不能私自带外部人员使用该室仪器设备。
4.实验台与橱柜
1)实验台面严禁乱堆乱放,各种物品使用后应放回原处,保持实验台面清洁整齐,为他人保留试验空间。
2)因实验进程需要隔天处理的样品,请贴上标签,注明试验名称、实验人、待处置时间等信息,并置于实验台中间位置。
3)橱柜放置公用物品(上面贴有物品名称的标签)的除外,其余可与管理员申请,由个人实验时使用。
4)申请的橱柜应张贴个人信息卡,标明实验人姓名、导师、联系方式、使用周期等信息。
5)橱柜用以存放个人专用器皿、溶剂、样品等物品,严禁将公用物品放入个人橱柜。
6)存放物品应符合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7)实验结束后应自行清理橱柜,交还实验室,由管理员按申请顺序分配给下一位使用者。
5.试剂、耗材与实验器皿
1)试剂、耗材实行申领制度,出库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上午9:30-11:00。
2)由于出库时间限制,安排实验时应注意检查所需试剂、耗材,提前做好准备。
3)个人实验期间申领的试剂、耗材可放置在个人橱柜内,归还橱柜时放置在公用试剂架上;贵重、剧毒试剂等应交还管理员,放置在实验室化学品仓库内。
4)卷纸、手套、口罩等物品可由管理员统一申领。
5)实验器皿如50ml离心管、离心杯、烧杯、锥形瓶等使用后,应用酒精擦净表面标记,清洗干净后放置在专属位置上。
6)玻璃器皿如烧杯、量筒、锥形瓶等使用时,如不慎损坏,应告知管理员登记,方便管理员根据余量及时补充。
7)所有试剂、耗材与实验器皿仅限本室使用,本室人员如需外借,需在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并及时归还。
8)本实验室成员不能私自将试剂、耗材与实验器皿借予外部人员。
6.卫生与废弃物处理
1)实验员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工作,每周应至少拖地一次。每学期应彻底大扫除一次。
2)实验人员应保证实验台面、设备等的干净整洁。
3)实验过程中出现药品溢出、弄脏地面的情况时,应及时拖洗干净。
4)废酸液可倒入回收废液的大桶中,并拧紧桶盖,切忌直接倒入水池中。装废液的回收桶顶端应留有10cm左右的空间,便于回收公司运输。
5)固体废弃物:离心管、吸头、手套、口罩、纸巾等一次性耗材,使用完毕后丢入垃圾桶中,结束实验后倒入走道垃圾桶内。
6)一次性注射器等锐器需要将针尖保护套盖好,然后装入自封袋中,密封袋口,放入空瓶回收箱中待回收。
7)试剂空瓶等应确保无残余试剂,放入回收箱中待回收。
7.处罚制度
1)将门禁卡借予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通报批评并取消借予人进入该室权限一个月。
2)仪器设备使用时发现故障未及时停止使用造成损坏者,通报批评并取消进入该室权限一个月。
3)使用仪器设备时长时间离开,使用后不关闭仪器设备电源,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进入该室权限一个月。
4)实验后未收拾台面、器皿者,给予提醒;如提醒后仍未整改,通报批评。
5)私自将物品外借,通报批评并取消借予人进入该室权限一个月。
6)个人物品未贴明标签,给予提醒;如提醒后仍未整改的,通报批评。
7)个人物品长期占用实验台面等共用空间,给予提醒;提醒后仍未清理者,通报批评并取消进入该室权限一个月。
8)管理员有权提醒实验员违反规定之处,如发生不配合、顶撞管理员等现象,将通报批评并取消进入该室权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表生地球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