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卡系统中根据学籍数据管理部门(研究生院、教务处等)提供的学制信息,将应届毕业生的校园卡有效期设定为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如因故延期毕业,在 按学籍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完成相应延期手续后,学籍管理部门会在校园卡有效期截止前将延期毕业名单统一提交给校园卡管理中心,校园卡管理中心将根据名单信息 统一为学生延长校园卡有效期。已办理延期手续的学生可在有效期截止前直接在“校园卡多媒体机”上自助完成校园卡有效期的更新。
具体操作为:
1、将校园卡放置于校园卡多媒体机“读卡区”上
2、点击“卡信息更新”
3、待屏幕提示“卡信息更新成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