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学院实践育人工作评选奖励办法

时间:2019-11-20浏览:34

实践育人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途径。为深入发掘全院师生在实践育人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工作亮点、突出成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和扩大“第二课堂”建设成果,进一步深化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特色“社会实践基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学院计划每年开展实践育人专项评选奖励工作。为规范相关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1、信息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若干支

2、信息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3、信息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优秀学生若干名

4、信息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成果若干项

二、评选时间及范围

1、每年12月评选当年全院在大学生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创新创业等“第二课堂”各类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个人和成果。

2、全院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评。

3、已经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团队、个人、成果,原则上不再参与同年度院级评选,但将纳入总结表彰工作统筹考虑。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队。主要表彰在各类大学生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评选条件: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以及专业特色开展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得当;有比较显著的实践成效,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2、优秀指导教师。主要表彰在各类大学生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和指导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者相关工作人员。

3、优秀学生。主要表彰在各类大学生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优秀成果。主要表彰在各类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社会价值的调查报告、科技发明或创新创业项目。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各奖项的申报均采用自荐、师生互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除“优秀指导教师”外,其他奖项采用自荐方式申报的,需填写相应申报表。推荐他人申报的需提交推荐材料。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核及评审工作。

3、公示初评结果。

4、公布获奖名单。

5、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1、学院为获奖集体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3、根据每年评选情况给予获奖集体、个人适当物质奖励。

六、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信息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2:信息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申报表

附件3:信息管理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4:信息管理学院实践育人评优推荐表

附件:1、2、3、4.docx

信息管理学院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