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及管理菁英奖评选办法

时间:2019-12-23浏览:1171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先进,示范引领,参照《南京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和推荐名额

 

(一)奖项设置: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管理菁英奖

 ()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奖项推荐名额为:

优秀学生:学生人数的10%

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人数的5%,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及学院所辖各学生社团可分别推荐同学参选,具体名额可适当单列,由评审组结合该学生组织的工作成效讨论评定。

管理菁英奖:从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院级优秀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水平,综合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原则上学年内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6、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大赛”、“计算机设计大赛”、“信息安全竞赛”、“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检索大赛”、“出版创意大赛”、“图书编辑竞赛”、创业实践、教师课题研究等各类学术科研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或者发表了较高水平的论文、作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工作,每学期公益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院级优秀学生”的1、2、3、4、8条;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维护集体利益,乐于奉献,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备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在党建、团建、班建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三)管理菁英奖

1.从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中选出特别优秀者;

2.成功组织、主办了学院大型学生活动,为集体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由同学本人申请,填写《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不同奖项可同时申报,评选时评审小组将根据全院申报情况进行统筹评定;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17:00,请复制链接申报 https://www.wjx.cn/m/53040831.aspx。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建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核和奖项评定;

3、公示评选结果;

4、公布结果并表彰。

四、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学年上半学期评选上一学年的优秀学生(干部)。

五、其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