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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海洋领域优秀科技青年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7-04-20浏览:2074

各院系、各单位:   

为加强海洋领域青年人才培养,根据《海洋领域优秀科技青年评选办法》(国海人字[2015]98号),国家海洋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海洋领域优秀科技青年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海洋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 在海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和做出显著成绩;     

2.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和做出显著成绩;     

3.在海洋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一定应用成效;     

4.在海洋公益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在海洋政策法规与规划制订、海洋行政审批、海洋执法等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已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或博士毕业后已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二、推荐报送要求     

(一)申报名额    

根据国家海洋局通知精神,我校今年推荐名额为2名。院系(单位)推荐如超过1名候选人,必须作出排序。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    

 (1)《海洋领域优秀科技青年人选推荐表》(见附件);    

 (2)有关证明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复印件(限3篇)及主要专著(限1本,无须装订);    

    ②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③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④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⑤ 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⑥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⑦ 其他材料。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800-1000字);    

 2、院系填写:《2017年度海洋领域优秀科技青年评选汇总表》(见附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上述材料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其中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分别装订;评选汇总表纸质版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各院系(单位)427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办(行政北楼5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iaoliang@nju.edu.cn    

联系人:梁潇    

电话:025-89687256    

电子邮件:xiaoliang@nju.edu.cn    

  

海洋领域优秀科技青年人选推荐表.doc

海洋领域优秀科技青年人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