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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编制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2浏览:1041

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南京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南字发〔2019180号)文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纳入学校用工计划管理的全职工作的编制外人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不超20%

二、首次就业:对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当年630日之后报到),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请各单位登录系统(网址 /nju/smu_njuhr/)认真核对本单位需参加考核教职工名单,并于202418日将需变更的内容电话或邮件反馈培训发展办公室,经核对无误后,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

、个人需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考核表(具体网址:/nju/smu_njuhr/bwkh/),后提交给单位,由单位评议并给予建议考核结果,考核单位需在2024226日前在系统中确认并提交考核结果。

四、纸质材料需要从系统中导出打印,并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行政北楼516室,联系电话:89686500),包括《(2023)年度考核表》(个人签字、设岗单位填写考核意见给予考核结论并签字盖章,A4正反打印)、《用工人员(2023)年度考核汇总表》(设岗单位签字盖章)。

请各用工院系和部门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个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