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合作导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相关文件要求,自2023年度起,国家资助博士后方式进行重大调整。由向设站单位分配指标方式进行资助改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方式实施分档分类资助。此次申报人员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起在国家博士后进出站系统中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学校申报通知已下发各流动站,请流动站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和其合作导师组织申报。通知详情可向所在流动站查询咨询。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3253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