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通知精神,现就第七十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进出站系统中进站时间为准)且本站未获得过面上资助的在站人员。
2、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人员。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与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通过工作站进行申报;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通过我校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特别是关于组织专家通讯评审程序及评审指标等说明,以提高获资助可能。
2、8月1日至8月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经合作导师审核把关后,在线提交至流动站(申报材料无需签字盖章,也无需递交纸版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如需对已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修改,请申请人联系流动站所在院(系)人资秘书老师在系统中驳回修改。
三、填表注意事项:
1、封面“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系指申请人所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不一定与申请人所在流动站的一级学科相一致,也不一定与博士后进站研究课题所属一级学科相一致,可选择自己认为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
2、《申请书》第一部分“个人信息”中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项目、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第二大栏“项目信息”中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在线申报: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流动站在线审核、提交:2023年9月4日
学校在线审核、提交:2023年9月5日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查阅《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均须参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烦请各院系人资秘书老师及时通知本院系相关博士后人员,积极做好基金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025-89683253,ndbsh@nj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