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培训费用报销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关于支持教师多渠道开展境外研修的实施办法》(南字发[2012]10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参加外语培训学费集中报销工作。在职在编教师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专职科研人员(含博士后)培训费用(提交报销材料经人力资源处审批后)由本人或导师科研经费报销。
敬请相关单位通知汇总自2012年6月4日以后获得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颁发的外语培训结业证书且未曾报销过的教师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以便办理报销手续。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材料。
附材料清单:
1、外语培训学费报销名单汇总电子及纸质版本(纸质版须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请发至qq.yang@nju.edu.cn)。
2、参加培训学费及教材费发票(须请各位参加培训的老师在发票上签字,院系盖章确认)。
3、结业证书复印件(请各位人事秘书在核实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4、使用公务卡付款记录,如未使用公务卡则须提供未使用公务卡说明。
联系人:杨倩倩 联系电话:89683253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