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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延长聘任期限的申报通知

时间:2024-05-27浏览:1351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关于教师延长聘任期限的规定》(南字发〔2020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教师延聘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年满56周岁(196871日之前出生),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之前学校已审批同意延聘至65周岁退休的、或已明确为60周岁退休的,不再重新申报。

2、院系单位根据院系学科发展实际需要和拟申请延聘教师近年来的岗位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从严、急需、少量的原则,认真研究和审议个人申请,确定推荐建议及院系排序后,完成材料填报并上报。

3、请各院系于202463日前登录延聘申报系统,核对确认本年度申请延聘教师名单,确认后通知申请人登陆延聘申报系统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个人填报功能于202465日开放)。在完成院系推荐意见填报后,由院系从系统导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报信息汇总表》,于2024620日前将个人申报表、汇总表(单位签字盖章)提交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仙林校区扬州楼516室)。联系电话:89683309

申报系统网址:/nju/smu_njuhr/rsfwdt/sys/njdxjzgypxt/index.do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