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333工程”2016年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3426

各院系、各单位: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的选拔结果已公布。我校现按省里要求组织开展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一般每年一次,每次支持周期为两年。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突出江苏省“一中心、一基地”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培养期内,对列入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省财政择优给予30-2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对列入第二层次的培养对象,省财政择优给予20-1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对列入第三层次的培养对象,省财政对不超过1000名的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2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我校将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上报:第一层次1名,第二层次8名,第三层次3名。以往入选“333工程”培养对象,却未获过项目资助的,可优先推荐。同一学院同一层次,申报人数超过1位,请院系排序。


五、有关要求

1、学校将对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报省教育厅,教育厅经专家初评、审核确定后报省人才办。省人才办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

2、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申请材料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公告栏中下载,网址:www.jsrcgz.gov.cn


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见附件1

2)《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见附件2纸质版请院系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申报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4)。


请各位老师在113之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发至lyting@nju.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北楼520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doc

附件2: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材料袋封面.doc

南京大学第五期333入选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