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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优秀留学 回国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5浏览:717


各院系、各单位:

南京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4年度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在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或自主创业成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50周岁以下(197411日以后出生),爱岗敬业,诚信守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水平或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3、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4、社会科学研究或文化艺术方面卓有建树,有较高知名度,为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

5、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同行中有一定声誉。

6、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7、具有高超的管理水平和技巧,决策科学,领导单位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8、成功自主创业,创业项目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持续增长。

三、评选人数

2024年度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共评选10名。

四、支持措施

2024年度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拟在今年市政府举办的第十六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开幕式上进行颁证,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在推荐申报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国家和省、市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等荣誉与扶持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并享受相关疗休养待遇。

五、材料报送

1、2024年度南京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表》(附件1)

2、附件材料:留学所获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工作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身份证件护照、相关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需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属专业领域、所属区(园区)或市级主管部门(此处填部属事业单位)等信息,纸质材料须在2024417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送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507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qsun@nju.edu.cn

3、2024年南京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

以上材料若涉密,须做脱密处理,提交的材料一概不退回。

联系人:孙禛骎

联系电话:025-89683046

电子邮箱:zqsun@nju.edu.cn

六、其他事项

巳入选历年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附件1 2024年度南京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2 2024年度南京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