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各院系征求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请各院系参照江苏省产业教授的相关政策,结合本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产学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上报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请于3月1日前将《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报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hao@nju.edu.cn. 有关江苏省产业教授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范围及条件 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拟从省内企业选聘100名左右科技企业家,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担任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对象原则上为国家“ ”、省“双创计划”对象或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江苏省产业教授职责 1、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 2、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研究。所在企业可专门设立科研项目,委托或协同高校进行科技攻关;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3、推动所在企业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4、参与高校学科团队建设,对提升本学科水平和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构想。 5、参与指导研究生,为高校举办专题讲座,推动所在企业成为高校教学和实习基地,创造条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聘任高校职责 1、与江苏省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 2、与江苏省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并为其提供科研条件。推动校企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3、优先向江苏省产业教授所在企业转化先进科技成果。 4、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安排江苏省产业教授参与研究生指导工作。为江苏省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员工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支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江苏省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工作。 (四)支持措施 1、省人才办颁发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证书。 2、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对江苏省产业教授与聘任高校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和研发载体,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3、省人才办对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333工程”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4、对江苏省产业教授在受聘高校被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并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省人才办优先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江苏省产业教授与受聘高校博士研究生共同开展企业技术研究开发课题的,择优列入“江苏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 (五)组织管理 1、省校联动开展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组织实施,有关高校落实具体选聘管理工作。 2、江苏省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三年。聘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申报评审。 3、江苏省产业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具体考核工作由聘任学校负责。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江苏省产业教授,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同意,由学校解除聘任合同。对不能履行职责的高校,不再安排江苏省产业教授聘任指标。 4、聘期结束时,省人才办对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突出成绩的江苏省产业教授予以表彰。 附件: 人力资源处 2012.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