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评选优秀人事秘书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扎实推进各项人事制度改革,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其中人事秘书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为表彰和激励在我校人才人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事秘书先进个人,更好的推进我校人才人事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大学“优秀人事秘书”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评选南京大学“优秀人事秘书”1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具有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的职业品格和廉洁奉公的思想素质; 2、认真学习并熟悉各项人事政策、制度,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的能力; 3、工作严谨细致,热情主动,责任心强,有创新性,工作业绩突出; 4、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人才人事工作队伍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以党委为单位,每个院系党委可推荐候选人1人,其他部门党委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人 。 2、请各党委于5月 12 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综合办公室。 3 、人力资源处将在汇总全校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组织述职评比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评比结束后将报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进行表彰。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得南京大学“优秀人事秘书”称号的同志颁发证书,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报道。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