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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特聘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04浏览:1660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31号)和《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0〕4号)(详见附件1)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江苏特聘教授”人选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与人选条件
江苏特聘教授应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人选条件如下:
1.符合《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关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从2015年起,申报条件从当年回国放宽为近3年回国。同时对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对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引进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已取得教授任职资格。
4.国内(校内)应聘者应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注:已入选中组部“引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南京大学特聘教授”、“南京大学登峰人才支持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属于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二、聘期与支持方式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和学校累计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200-400万元人民币/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的岗位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学校积极支持特聘教授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各类人才计划。
2.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聘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并协助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申报程序
1.应聘者向我校相关院系报名,并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
2. 院系负责资格审核,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评审和初选,确定建议人选,并提交到人力资源处人才办。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对经院系审核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需由院系(单位)统一提交。具体包括:
1.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候选人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需提交纸质版,具体包括:
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⑧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校内评审前暂不需要提供);
⑨学校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的书面意见(校内评审前先由院系党委出具)。
3.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另外,以院系为单位汇总提交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院系初审情况报告(需详细说明院系初审情况、对候选人的推荐意见,纸质版须加盖院系公章)。
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
如有疑问,请咨询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联系人:刘依婷
电话:025-89686783
电子邮件:lyting@nju.edu.cn
 
附件1:《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
附件2: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doc
附件3: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xls
附件4: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