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进一步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促进文理工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学校决定进一步深入实施“南京大学登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校内人文社科领域中青年学者启动B层次支持计划的推荐与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围绕学科前沿或国家发展社会需求,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成果,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职在我校工作的教授、副教授; 3、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创新能力强,是本学科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 申报及遴选程序 “登峰计划”采取自愿申报、院系评审推荐、学校遴选的方式。主要程序包括: 1、院系根据登峰计划的总体要求与岗位目标的指导性意见,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择优推荐,并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多于1人的,院系须排序); 2、由人力资源处会同社会科学处审核申报人科研成果;组织校内外高水平专家,围绕工作基础、聘期内的工作计划以及预期成果等进行评议; 3、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入选对象。 三、 支持条件 1、学校按年薪制为入选对象发放工资,B层次每年24万元起,其中70%为基本年薪,30%为目标任务考核绩效。不享受学校业绩点奖励。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予以配套。 2、入选者如未享受过房改房也未购买过和园住房的,可优惠购买和园住房1套(约100平米),学校提供住房补贴60万元。 3、学校和院系为入选对象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人文社会科学类入选对象不低于30万。 4、学校和所在院系为入选对象在办公或实验用房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 聘期与考核管理 1、“登峰人才支持计划”聘期为3年。可续聘,一般不超过2个聘期。 2、由学校、院系、入选对象参照聘期目标指导意见,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入选对象的目标任务,并签订《登峰计划聘期工作协议》。 3、聘期结束前,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工作协议对入选对象进行聘期考核。学校按照考核结果决定目标任务考核绩效(即年薪总额的30%部分)的发放。考核优秀的,发放聘期内三年的目标任务考核绩效,并给予年薪标准30%的奖励;考核合格的,发放聘期内三年的目标任务考核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考核绩效。 以上内容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学校原有政策(南字发[2012]45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 申报材料及要求 3、附件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及著作。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及全文的复印件(英文论文无封面);著作需提供原件; (2)申报人近5年发表论文的SCI、EI、SSCI、A&H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并注明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文情况); (3)科研成果简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获中央或省部级领导明确批示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提供全文及采纳证明或批示复印件(不含涉密); (5)在国际性、国家级学会、国内外权威期刊任职情况与证明; (6)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江苏社科英才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证明。 4、院系汇总表:登峰计划院系汇总表.xls 纸质材料要求:将以上材料按照申报书、申报人科研成果简表、附件的顺序合订为一本,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汇总表1份(加盖院系公章)。 电子材料要求: 申报书命名为“****学院B层次****申报书.doc”; 科研成果简表命名为“****学院B层次****成果简表.xls”; 附件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学院B层次****附件.pdf”; 以院系为单位汇总表命名为“****学院汇总表.xls” 请各院系、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批申报人选的院系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交人才引进办公室,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李思佳、刘依婷 联系电话:025-83686783/89686783 人力资源处 2015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