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凡2002年以后入校或选留的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职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可申请科研启动费与安家费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所有入职手续办理完毕且人事档案到达我校半年内。 2、符合相关申请标准并通过审核。 3、由院系人事秘书至人力资源处聘用管理科领取工作启动经费卡及安家费通知。 资助标准: 安家费: 国外引进人员可申请安家费人民币5万元;国内引进或本校选留人员可申请人民币3万元。 工作启动费: 理科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科研启动费可申请人民币12万元,其他职称人员为10万元; 文科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科研启动费可申请人民币8万元,其他职称人员为人民币6万元。 注:详情请见人力资源处网站政策制度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