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博管办[2023]48号)相关规定,2023年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 万元人民币和43.92 万港币(约合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3 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 人以内。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 万元人民币和42 万澳门币(约合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23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30 人以内。
3、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3 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 人以内。
二、申报对象
1、香江学者计划: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或不超过35周岁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的未进站博士毕业生。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或不超过35周岁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的未进站博士毕业生。
3、学术交流项目: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
三、申报时间
1、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01日至4月30日,学校系统审核提交时间为4月30日。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01日至4月30日,学校系统审核提交时间为4月30日。
3、学术交流项目:博士后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01日至9月30日,学校系统审核提交时间为9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2023 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中进行申报,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除学术交流项目外,其它项目均须在学校截止申报日期前提交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除《单位推荐意见表》外,无需向学校报送任何纸质申报材料。系统中所填写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4、除学术交流项目外,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校将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各博士后流动站应按照申报指南积极做好项目的宣传、申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3253 电子信箱:ndbsh@nju.edu.cn;
办公地址:仙林校区扬州楼530室
人力资源处
2023年2月22日
附件4: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