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浏览次数:13352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21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候选人选拔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前沿科技领域、重点产业集群、重大科研平台、科技领军企业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注重选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

选拔对象应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六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得突破以上基本条件破格申报。

(二)分层次申报条件

第三层次申报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来):

(1)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获得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对江苏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7)在其他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等。

(三)其他申报条件与限报要求

1、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我校“登峰人才支持计划”各层次入选者也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2、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我校非双肩挑的管理岗干部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名额及推荐要求

第六期全省拟选拔第三层次培养对象4800名左右。35周岁以下比例入选人才不低于30%。

本次选拔推荐分为举荐(我校推荐后上级部门直接认定)和推荐(我校推荐后上级部门评审确定)两种形式,详见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

我校本次的分配名额为:第三层次举荐名额和推荐名额各18名。请院系注意具体申报基本要求,严格把关;每个院系(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必须进行排序)。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前往http://xmsb.jsrcgz.gov.cn/index.jsp注册账号,并在网络申报系统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申报书样式见附件2,仅供参考)、上传附件材料,并在系统中提交。关于在线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附件3(请务必详细阅读)。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请务必按类目有调理上传,切勿错项漏项。上传时应注意所有文件均应为清晰扫描或拍照的副本。

2、院系审核、排序推荐。将系统生成的《申报书》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院系。请注意:校内预申报阶段,附件无需提交!

院系审核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全部占申报的申报人进行排序,择优推荐上报学校。

3、学校专家委员会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对象,上报申报材料。对培养对象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按照分配名额择优遴选;先产生举荐对象,再产生推荐对象。学校对所有候选对象进行政治纪律、科学精神、从业操守和科研诚信进行把关,实行学术造假和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4、正式材料填报。人力资源处对正式申报对象的网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补充修改意见。正式申报材料进行打印装订后,连同学校推荐意见报送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6、审议报批。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进行复核。其中,我校举荐人选不再经过省教育厅专家评审,实施细则详见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


四、待遇及支持方式

本期“333工程”每期培养期为五年。具体支持措施如下:

1、保障激励。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月分别发放补助1000元。

2、科研项目资助。对于未获得过省级以上项目支持的青年人才,给予自然科学8至10万元、社会科学3至5万元科研项目经费。

3、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或我校登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入选后津贴待遇根据就高原则,不再重复享受。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申报材料需由院系(单位)统一提交。校内预审阶段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下载并打印网络申报系统所生成《申请书》。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对应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由本人在《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并请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单位推荐意见”也需填写推荐意见,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校内预申报阶段,附件材料无需提供。

2、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缩打成A4大小)并由院系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同时提供对应电子版(Excel格式)。

3、师德评价情况表(见附件5)。提供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按党委教师工作部要求严格填报(所有项目按要求勾选;院系党委领导、行政领导、经办人签字,不能使用签名章;加盖院系党委章或行政章)。

4、院系推荐情况报告。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内容包括①院系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学术诚信情况等方面的审核把关情况,并逐条出具详细书面意见;②院系审核把关流程(包括遴选流程、表决结果等);③院系党委综合推荐意见;④ 附院系党委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5、《真实性承诺书》和《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6)。以上两份材料请分别额外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字,无需院系签字盖章,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请各院系、单位于2021年9月1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522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xiaoliang@nju.edu.cn。

学校拟于9月3日进行校内推荐遴选。遴选完成后,人资处将通过邮件联系正式申报对象,进行申报材料的进一步完善和正式提交。


六、特别提醒

如申报人曾申请过本期“333工程”第二层次但未获学校推荐,同时符合第三层次推荐条件的,仍须通过院系(单位)统一扎口,重新提交本次申报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申报。

这部分老师可在网申系统中查看此前提交的申报材料(已被退回),并将申报层次改为“第三层次”,并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如有疑问,请咨询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联系人:梁潇   

电话:025-89687256        E-mail:xiaoliang@nju.edu.cn



附件1 省教育厅申报通知(苏教师函〔2021〕21号).doc

附件2 【仅供参考,网申为准】第六期333申请书样式.doc

附件3 【必看】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

附件4 第六期省“333工程”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 南京大学第六期省“333工程”申报工作师德评价情况表.xlsx

附件6 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授权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