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南京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南字发〔2019〕1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纳入学校用工计划管理的全职工作的编制外人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不超20%。
二、首次就业:对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当年6月30日之后报到),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三、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6日登录系统(网址 /nju/smu_njuhr/)认真核对本单位需参加考核教职工名单,并于2025年1月9日前将需变更的内容邮件反馈至培训发展办公室(戴老师,dst@nju.eud.cn),经核对无误后,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
四、个人需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考核表(具体网址:/nju/smu_njuhr/bwkh/)后提交给单位,由单位评议并给予建议考核结果,考核单位需于2025年2月21日前在系统中确认并提交考核结果。
五、纸质材料需要从系统中导出打印,并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北楼505室或516室、苏州校区文正楼106室),包括《(2024)年度考核表》(个人签字、设岗单位填写考核意见给予考核结论并签字盖章,A4正反打印)、《用工人员(2024)年度考核汇总表》(设岗单位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个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