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7〕2号],现对第四期333工程2014年和2015年入选的科研资助项目展开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2014、2015年度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提交人力资源处。
2、人力资源处组织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三、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应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
2、逾期不能提交2014、2015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或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结题验收结果列入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的重要依据。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材料要求
1、《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用A4纸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
3、《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请院系核对并加盖公章)。
请各位项目入选老师认真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及结题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于6月22日下午5:00前提交至人才引进办公室(行政北楼52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lyting@nju.edu.cn.
联系人:刘依婷
联系方式:89686783,lyting@nju.edu.cn
人才引进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