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各位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紧急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见附件),我校可推荐1位专家申报该项目。
根据通知要求,推荐范围为已在我校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应重点推荐面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和专业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贡献度高、领军作用突出的留学回国拔尖人才。具体条件分列如下: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1年(含)以上,回国后在江苏全职工作两年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近五年在相应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是自主创(领)办企业的领军型科技企业家,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产业化成效显著。
2. 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3. 在自然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 在医疗卫生领域,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临床技术。或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 在工农业领域,长期工作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7. 在宣传文化领域,研究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请各院系、各单位根据《通知》规定的推荐范围、推荐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每个单位、每位专家可最多推荐1人。请于6月11日(周二)下班前将申报人选汇总表发送到xiaoliang@nju.edu.cn,纸质版汇总表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到行政北楼522办公室。
其它相应材料,待正式人选确定后再补交。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9年6月6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