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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5-29浏览:4798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618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102号)的通知,我校拟推荐一批符合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需要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申报(该项目在下文中简称“留创计划”)。

本次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苏人社函2019102号文。一些申报要点和我校工作说明附列如下:

一、申报名额与资助额度

全省选拔100个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其中A20个、B30个、C50个),入选项目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分别为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资金主要用于对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中的课题研究、改善生产条件和个人工作补助。

我校申报数量不限,符合第二部分中申报条件者均可提交申请。


二、申报条件

1、我校申报者必须满足与省内企业有合作项目,以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项目合作书/协议书)等材料为准,申报时须在支撑材料中提供此项证明否则恕不予推荐。

2在国(境)外获得我国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博士后、短访等情况不在申报条件之列。

3、来苏工作时间原则上为近两年(201711日之后),以聘用合同上入校工作时间为准。项目特别优秀者(如达到“双创计划”要求但未获得“双创计划”立项资助),来苏工作时间可放宽到三年(201611日之后)。

4、从事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独立开发研究能力,申报项目符合我省产业政策,能补充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前景。

5、申报资助项目应为首次申报;已获“留创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6、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专职科研岗符合要求的老师均可申请。


三、申报材料

1、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须附本人签名、签日期)

2、《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创新类);

3、附件材料:目录(自行制作)、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文章首页、专利复印件、获奖证书、入选人才计划证明等),南京大学聘用合同,申报项目计划书,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项目合作书)等;

4、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表头须附本人签名和申请日期)。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申报由申请人直接向人资处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前请认真自查是否符合第二部分中提到的申请要求。

请申请人将《信用承诺书》、《申报表》、附件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一式两份(请到打印店胶装,谢绝订书钉直接装订或活页夹装订);《汇总表》打印一式一份,单独提交,切勿装订

注意:1)上述申报材料中无需院系签字盖章!2)《申报书》请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档,《汇总表》请同时提供Excel版电子档,发送至xiaoliang@nju.edu.cn.

截止时间:65日(下周三)下班前

提交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楼522房间


待正式申报材料收集完毕后,人才办会将申报情况反馈给相关院系人事秘书,届时再请各院系进行师德师风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联系人:梁潇      联系方式:025-89687256xiaolia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


苏人社发〔2016〕187号-省“留创计划”管理办法.doc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江苏省留创计划的通知.pdf

申报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