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工作管理办法》(南字发 [ 2017 ] 94号)文件要求,我校研究生助教、助管津贴的发放标准应与南京市最低用工标准一致,自2018年8月起参照每人18.5元/时的标准发放(拟于3月上旬一次性补足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期间应调整的差额)。
自本学期起,研究生助教、助管津贴每月发放调整至18.5元/时,2019年2月(约一周时间)、3月的研究生助教、助管津贴拟于4月10日左右一并发放,请担任研究生助教、助管、研究生辅导员岗位的同学以及各聘用单位予以关注。
研究生院
2019.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