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要求,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奖学金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 | 奖励人数 | |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 特等奖 | 20000元/人 | 1 | |
一等奖 | 10000元/人 | 1 | ||
二等奖 | 7000元/人 | 3 | ||
三等奖 | 5000元/人 | 7 | ||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 特等奖 | 30000元/人 | 2 | |
一等奖 | 15000元/人 | 2 | ||
二等奖 | 10000元/人 | 5 | ||
三等奖 | 7000元/人 | 9 | ||
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0元/人 | 1 |
二等奖 | 7000元/人 | 1 | ||
三等奖 | 5000元/人 | 2 | ||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15000元/人 | 1 | |
二等奖 | 10000元/人 | 1 | ||
三等奖 | 7000元/人 | 1 | ||
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无 | 10000元/人 | 不超过10人 |
港澳学生奖学金 | 无 | 10000元/人 |
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请参照附件一。
申请者需对应所申报奖项填写《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三)、《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经导师签字、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1月19日前送交研究生院思教办公室,同时附上成绩单复印件(院系签字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j@nju.edu.cn。
联系电话: 89687189 83597189
附件四: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