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及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浏览次数:2921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3号), 南京大学现开展“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及“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请相关院系结合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申报对象:与校外相应单位有项目合作的我校研究生导师。文科相关学科专业可以申报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工作站。工作站获批设立已满 3 年,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8人(含)以上的,可申报“优秀研究生工作站”。获批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已满3年,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15人(含)以上的,可申报“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二)基本条件:具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导师及研究生团队能胜任合作单位的研发任务。

申报优秀的,须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条件等;申报优秀工作站示范基地的,须在3年内合作申报或完成的项目不少于3项。工作站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多方共赢;合作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高校研究生团队推动工作站职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作站培养出的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二、认定程序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认定工作由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高校导师会同合作单位联合申请。设站的单位、高校须填报认定申请材料,包括:《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8-1-1)或《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8-1-2)以及《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附件1-8-4)。

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1-6-1),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7-1)。

  (二)申请材料由合作单位(如企业)提交给所在市(县)科技局初审并签章(人文社科类则不需要)。

  (三)经市(县)科技局初审同意的申请材料,交合作高校导师,由高校签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和工作站示范基地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签章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内容评议、组织考察组对评议出的部分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对优秀工作站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省财政对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奖补经费5万元,对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奖补经费30万元,用于进站师生的科研补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以及工作站的制度和文化建设。获评优秀工作站的单位在设站满 5 年的期满考核中可免评自动转入下一轮为期 5 年的建设。评为优秀期满 3 年(含 3 年)的,可继续参评下一期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和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须提交以下材料: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

   《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一式1份。

请将《项目合作协议(提纲)》的复印件与《认定申请表》装订在一起。《认定申请表》电子表请发送至aoys@nju.edu.cn

2、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须提交以下材料: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一式3份。

3、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须提交以下材料: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3份。

4截止时间:请于201846日前将书面材料交研究生院(仙林扬州楼905室)。

联系人:敖永胜,电话:89687189


  附件下载:

附件1-8-1-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1-8-1-2: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1-8-4: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doc

附件1-6-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doc

附件1-7-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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